发明公开
CN103186878A 一种电费回收抄核收三级监管方法
无效 - 驳回
- 专利标题: 一种电费回收抄核收三级监管方法
- 专利标题(英): Three-level supervision method for recovering, copying, checking and accepting electric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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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1210485275.X申请日: 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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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03186878A公开(公告)日: 2013-07-03
- 发明人: 朱元成 , 张克众 , 王勇 , 田秀丽 , 王龙 , 罗佳 , 洪洁茹 , 韩宏庆 , 沙兴波
- 申请人: 国家电网公司 ,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 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 专利权人: 国家电网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国家电网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 代理机构: 沈阳晨创科技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商 任玉龙
- 主分类号: G06Q50/06
- IPC分类号: G06Q50/06
摘要:
一种电费回收抄核收三级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费回收抄核收三级监管方法具体为:形成监管制度和办法,营销部每月对营业及电费部的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建立抄核收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制定抄核收三级责任监管体系,明确责任、义务及奖惩办法,对抄核收重点环节进行审核和监管,严格退补、退费等流程和审批制度的实行;在系统外,制定三级人工传递审批流程制度,采用问题审批传递单的形式,对分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三级审核。本发明的优点:建立完善的抄核收三级管理和监管体系,对重要环节形成三级常态监管制度和细致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从源头上避免差错的产生和降低电费风险,实现降低差错率,有效防范电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