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
CN103423638B 照明装置 失效 - 权利终止

照明装置
摘要:
实施方式的照明装置具备:基板;发光部,安装于所述基板上,且具有发光元件;外框体,在底面设有贯穿孔,且以所述发光部位于所述贯穿孔内的方式而设于所述基板上,且所述外框体包含绝缘构件;以及反射体,是收容在所述外框体内的圆筒状的反射体,具有第1开口端及面积大于所述第1开口端的第2开口端,且反射体是将所述第1开口端朝向所述底面侧而设于所述底面上。在所述贯穿孔的内壁面与所述反射体的内壁面之间无阶差,所述贯穿孔的所述基板侧的第3开口端的面积小于所述贯穿孔的所述反射体侧的第4开口端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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