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标题: 在装备有内燃机的车辆中使用的用于处理尾气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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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1580026995.1申请日: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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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06414928B公开(公告)日: 2019-01-15
- 发明人: M·马太 , L·克里帕 , A·D·马佐蒂
- 申请人: 赛迈道依茨-法尔意大利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意大利贝加莫
- 专利权人: 赛迈道依茨-法尔意大利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赛迈道依茨-法尔意大利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意大利贝加莫
-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商 王其文
- 国际申请: PCT/IB2015/053640 2015.05.18
- 国际公布: WO2015/177704 EN 2015.11.26
- 进入国家日期: 2016-11-10
- 主分类号: F01N3/08
- IPC分类号: F01N3/08 ; F01N3/10 ; F01N13/18 ; F01N3/021
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一种用于车辆(12)的内燃机(14),其包括:相对于内燃机(14)设置在后部的飞轮(24);相对于内燃机设置在前部的冷却系统(28);由涡轮(22)和压缩机(30)构成的增压进气组,所述涡轮放置在飞轮(24)的同一侧,所述压缩机放置在冷却系统(28)的同一侧;和用于处理尾气的系统(10),其设置有用于尾气进入的导管、用于尾气排出的导管、以及主体或壳体(38),所述用于尾气进入的导管可操作地连接至涡轮的排气门,所述主体或壳体内部中空,用于容纳基体(44),尾气被输送通过所述基体,使得所述尾气经受预定的化学反应。用于处理尾气的系统布置在内燃机的头部上,所述主体或壳体相对于车辆的驱动方向的横截面形状呈椭圆,所述椭圆的长轴根据大体水平的方向定向,并且所述椭圆的短轴根据大体竖直的方向定向,使得所述主体或壳体具有更宽且更扁平的形状,这允许所述主体或壳体相对于内燃机的头部在高度方向上占据最小可能的空间,并且所述用于尾气进入的导管和所述用于尾气排出的导管相对于车辆的驱动方向布置成与所述主体或壳体的同一横向侧壁(46)流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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