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CN107873077A 确定便携设备相对于照明器的位置
无效 - 撤回
- 专利标题: 确定便携设备相对于照明器的位置
- 专利标题(英): DETERMINING THE POSITION OF A PORTABLE DEVICE RELATIVE TO A LUMIN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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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1680030411.2申请日: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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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07873077A公开(公告)日: 2018-04-03
- 发明人: L-X.M.蒙塔格内
- 申请人: 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荷兰埃因霍温市
- 专利权人: 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荷兰埃因霍温市
-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商 李舒; 陈岚
- 优先权: 15305790.6 2015.05.26 EP
- 国际申请: PCT/EP2016/060685 2016.05.12
- 国际公布: WO2016/188760 EN 2016.12.01
- 进入国家日期: 2017-11-24
- 主分类号: G01C21/20
- IPC分类号: G01C21/20
摘要:
公开了一种用于确定便携设备(501)相对于照明器(100、503)的位置的系统。该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照明器(100、503),其包括用于发射光的至少两个光发射器(101A、101B),所述光包括标识该光所源自的光发射器的光签名。该系统还包括光学系统(102),其创建由所述两个光发射器(101A、101B)发射的光的特定于位置的分布(103)。该光可以由便携设备(501)感测,所述便携设备(501)包括:传感器,用于感测光;存储器,用于存储分布信息,该分布信息指示经由光学系统(102)发射的光的分布;以及处理器,其耦合到所述光传感器用于接收关于所感测光的数据、并且耦合到所述存储器以能够访问存储在该存储器中的信息。所述处理器被布置为在所感测的光和所述分布信息(103)的基础上确定便携设备(501)相对于照明器(100、503)的位置。利用相对位置,可以通过使用关于照明器在空间中的位置的信息来确定便携设备(501)在所述空间中的绝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