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

作业机械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作业机械。其中,无论作业机械如何,都能够以恒定的判定基准判定妨碍作业者对作业机械的正常的使用那样的异常状态。该作业机械具备:驱动部,其使扭转力产生;主体部,其供驱动部安装;作业元件,其安装于主体部的顶端,被驱动部的扭转力驱动;把持部,其安装于主体部,供作业者把持;以及判定部,其构成为,在作业者在把持部处受到的力偶矩超过了200N·m的值且持续50ms的情况下,判定为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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