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 专利标题: 具有包括烟雾改性剂的气流引导元件的吸烟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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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2010708888.X申请日: 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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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11772249A公开(公告)日: 2020-10-16
- 发明人: A·博尼奇 , A·G·海杜克 , D·桑纳
- 申请人: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申请人地址: 瑞士纳沙泰尔
- 专利权人: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瑞士纳沙泰尔
- 代理机构: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商 姜雁琪
- 优先权: 13159642.1 2013.03.15 EP
- 主分类号: A24F42/10
- IPC分类号: A24F42/10 ; A24F42/00 ; A24F42/60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嘴端部和远端端部的吸烟制品(2、40、50、60),所述吸烟制品(2、40、50、60)包括:可燃含碳热源(4);成烟基质(6);位于成烟基质(6)的下游的至少一个空气入口(32);在至少一个空气入口(32)与吸烟制品(2、40、50和60)的嘴端部之间延伸的气流路径;以及位于成烟基质(6)的下游的气流引导元件(8)。气流引导元件(8)限定气流路径的从至少一个空气入口(32)朝向成烟基质(6)延伸的第一部分以及气流路径的从第一部分朝向吸烟制品(2、40、50、60)的嘴端部向下游延伸的第二部分。气流引导元件(8)包括烟雾改性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