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
摘要: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及具有该显示面板的显示装置。显示面板的显示面界定出主屏区和副屏区,副屏区包括过渡显示区和透明显示区。过渡显示区和所述透明显示区均包括由像素限定层界定形成的像素开口。显示面板包括基板和发光元件,发光元件包括阳极、阴极、以及位于阳极和阴极之间的发光材料层。阳极以及发光材料层至少部分位于像素开口内。其中,过渡显示区内的像素开口正下方的基板上制作有第一金属走线,透明显示区内的像素开口正下方的基板上制作有第二金属走线。如此,在副屏区的过渡显示区和透明显示区的阳极下方均设计相应的金属走线,使得两个区域像素开口处的阳极表面平坦度基本一致,从而避免分屏显示不均(mura)的问题。
公开/授权文献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