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器、电池堆装置以及电化学单电池
Abstract:
分流器(2)具备第一分流器主体(2a)及第二分流器主体(2b)。第一分流器主体(2a)具有与第一气体流路(43)连通的第一气体室(20a)。第二分流器主体(2b)具有与第二气体流路(44)连通的第二气体室(20b)。第二分流器主体(2b)配置于第一分流器主体(2a)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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