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 专利标题: 核电厂环境鉴定设备可延续使用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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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2110010913.1申请日: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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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12668199A公开(公告)日: 2021-04-16
- 发明人: 王彬峰 , 陈忻 , 王春辉 , 黄平 , 杨铁成 , 张晏玮 , 田彬 , 王俊 , 陈志林 , 薛飞
- 申请人: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688号; ; ;
- 专利权人: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688号; ; ;
- 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商 俞春雷
- 主分类号: G06F30/20
- IPC分类号: G06F30/20 ; G06F119/04 ; G06F119/08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核电厂环境鉴定设备可延续使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制备环境鉴定设备清单,并从所述清单中筛选出经过鉴定的环境鉴定设备和未经过鉴定的环境鉴定设备;2)对经过鉴定的环境鉴定设备分析鉴定过程中的热老化试验、辐照老化试验以及设计基准事故环境模拟试验过程中的实验数据,判断鉴定过程中的鉴定假设是否被突破,所述鉴定假设包括鉴定寿命假设和环境条件假设;3)对未经过鉴定的环境鉴定设备进行判断是否需要实施鉴定。本发明的核电厂环境鉴定设备可延续使用的评估方法,确保核电厂环境鉴定设备在当前运行许可证有效期间内及许可证延续期间内使用安全,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可节约大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