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大灯的照明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大灯的照明设备,其中,所述照明设备包括如下:具有多个光源的发光器件;具有基体并且具有多个光导体的初级光学装置,其中,所述光导体分别具有光入射面和光出射面;保持件,在所述保持件处布置有所述初级光学装置的基体,其中,所述光导体的光入射面在第一温度的情况下与所述光源具有第一间距并且在第二温度的情况下与所述光源具有第二间距,其中,所述间距的差值限定移动长度,其中,所述初级光学装置具有补偿元件,所述补偿元件布置在相邻的光导体之间,其中,所述补偿元件在第一温度的情况下具有第一长度并且在第二温度的情况下具有第二长度,其中,在第一长度与第二长度之间的差值等于所述移动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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