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CN114568751A 一种烟弹及电子烟
审中-实审
- 专利标题: 一种烟弹及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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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2011374233.X申请日: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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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114568751A公开(公告)日: 2022-06-03
- 发明人: 蔡吉俊 , 钱轶霆 , 陈超 , 王嘉俊 , 黄柳铭
- 申请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17号;
- 专利权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17号;
- 代理机构: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商 徐颖聪
- 主分类号: A24F40/40
- IPC分类号: A24F40/40 ; A24F40/42 ; A24F40/10 ; A24F40/50 ; A24F40/485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烟弹,包括:储液部,用于存储烟液,储液部设置有主出液口;雾化部,用于雾化烟液;控制阀,用于控制主出液口的开启和关闭;其中,在第一状态时,控制阀开启所述主出液口,储液部内的烟液能够从主出液口通过控制阀流入雾化部;在第二状态时,控制阀关闭主出液口,阻止烟液从储液部内流出。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将储液部和雾化部一起设置在烟弹内,便于进行封装,在进行更换时能够整体更换烟弹,可以有效解决串味的问题。同时,雾化部和储液部之间通过控制阀进行连接,通过操作控制阀的开启和关闭实现主出液口的开启和关闭,能够有效地解决烟液泄漏的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子烟,包括:烟杆和前述的烟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