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
CN203120060U 一种视频采集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
失效 - 权利终止
- 专利标题: 一种视频采集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
- 专利标题(英): Video acquisition device and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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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1320138719.2申请日: 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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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203120060U公开(公告)日: 2013-08-07
- 发明人: 张书豪 , 熊织明 , 周梦麟 , 马长祥 , 张宁 , 杨毅 , 蒋标 , 肖峰 , 罗本壁 , 况月明 , 宋岷山 , 宋耐坚 , 张冬升 , 侯先智 , 李亭
- 申请人: 国家电网公司 , 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 , 北京送变电公司 , 陕西秦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 专利权人: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北京送变电公司,陕西秦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北京送变电公司,陕西秦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商 王宝筠
- 主分类号: H04N7/18
- IPC分类号: H04N7/18 ; A42B3/30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视频采集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其中一种视频采集设备,设备包括安全帽、摄像头、无线视频传输终端和固定带;摄像头设置于安全帽上,无线视频传输终端与摄像头的输出相连,固定带将无线视频传输终端与固定位置连接。可知,摄像头设置于安全帽上,能够采集视频信号,无线视频传输终端与摄像头的输出相连,能够将摄像头采集的视频信号通过无线视频传输终端进行传送,固定带将无线视频传输终端连接在施工人员的身体上,因此当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时,可以通过安全帽上的摄像头采集塔上的视频信号,采集到的视频信号通过无线视频传输终端进行传送,因此无需施工人员手持摄像头,从而减少了因施工人员手持摄像头而引起的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