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以及电动车辆的驱动装置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使在驱动发电机的内燃机的转数上升的情况下,也能由电动机稳定地输出转矩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以及驱动装置。电动机控制部(20)具有电压电流指令部(F10)。电压电流指令部(F10)具备基值指令决定部(F10A)和发电工作点变更机构(F10B),其中基值指令决定部(F10A)决定发电机的输出电压的基值指令值、决定驱动交流电动机的d轴电流以及q轴电流的基值指令值,发电工作点变更机构(F10B)变更该基值指令决定部输出的指令值。如果发电机的工作点趋近发电机的工作处于不稳定的不稳定区域,则发电工作点变更机构(F10B)变更工作点以使发电机的工作点处于稳定区域。
Public/Granted literature
Patent Agency Ranking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