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前大灯或机动车的照明设备和机动车前大灯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前大灯的照明设备和具有照明设备的机动车前大灯,其中照明设备具有发光机构和与发光机构相关联的光学设备,其中光学设备具有设立用于设定光学设备的运行状态的设定机构,其中在第一运行状态中,光学设备借助发光机构的光构成第一光功能,以及在第二运行状态中借助发光机构的光构成与第一光功能不同的第二光功能,其中发光机构包括以最小间距彼此间隔开的多个光源,其中光学设备具有散射元件,所述散射元件设立用于使光源的光散射,其中设定机构设立用于设定光学设备,使得在第一运行状态中,光学设备具有距光源的第一法线间距,以及在第二运行状态中,光学设备具有距光源的第二法线间距,其中第二法线间距大于第一法线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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