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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设备及车辆用灯具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发光设备及车辆用灯具,在发光设备点亮时的光颜色和非点亮时外观上呈现的颜色之间不产生不同,不带来应用于车辆用灯具上的障碍。使用LED等的发光设备(2)具有发光元件(2a)、第一荧光体(2b)、第二荧光体(2c)。发光元件(2a)发出波长范围为可视区域内的光“L1”。此外,第一荧光体(2b)接受“L1”及来自第二荧光体(2c)的光“L3”而发出与该光在可视区域中不同的波长范围的光“L2”。第二荧光体(2c)接受外光中包含的特定的波长成分(紫外光等)而产生与L1大致相同的波长范围的光“L3”,并对第一荧光体(2b)进行照射。使点亮时的合成光“L1”以及“L2”的颜色和非点亮时的合成光“L2”以及“L3”为相同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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