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装置
    1.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10958485U

    公开(公告)日:2020-07-07

    申请号:CN201922350611.X

    申请日:2019-06-18

    发明人: 柴田正义

    IPC分类号: H04N5/225

    摘要: 一种摄像装置,其包括:镜头;预定操作构件,其被构造为接收预定指令;框架部,其被构造为形成开口,框架部的至少一部分为开闭构件;以及紧固构件。在摄像装置中,预定操作构件和框架部的开闭构件被布置为使得预定操作构件和开闭构件在预定操作构件的操作方向上彼此不重叠,并且框架部形成摄像装置的壳体的一部分。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摄像装置,能够在拍摄期间有效地防止执行错误操作。

    照明装置和摄像装置
    2.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9446936U

    公开(公告)日:2019-09-27

    申请号:CN201920224213.0

    申请日:2019-02-22

    发明人: 菅原梓

    IPC分类号: G03B15/05 H05B37/02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能够进行稳定的无线通信的小型的照明装置和摄像装置。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装置(1)能够利用无线通信进行通信,并具有:第1壳体(3),其具有控制基板(33);第2壳体(2),其具有光源(22),并能够相对于第1壳体相对转动;升压变压器(34),其设置于控制基板;以及检测部(36),其用于无线通信,第1壳体在配置有升压变压器的位置具有向外侧突出的凸部(12a),检测部配置在相对于升压变压器而言与控制基板的基板面平行且与基板面的上下方向和左右方向都不同的斜向上。

    镜头设备、摄像设备和中间配件

    公开(公告)号:CN208721969U

    公开(公告)日:2019-04-09

    申请号:CN201820871461.X

    申请日:2018-05-30

    IPC分类号: G03B17/14 G03B17/56 H04N5/225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镜头设备、摄像设备和中间配件。在照相机主体中,VBAT端子和PGND端子这两者均与TYPE端子邻接。在TYPE端子的电压是不包括VBAT电压并且不包括PGND端子的电压的第一电压范围内的电压的情况下,照相机控制单元将所安装的镜头设备辨别为第一镜头设备。在TYPE端子的电压是作为与第一电压范围不同的电压范围的、不包括VBAT电压且不包括PGND端子的电压的第二电压范围内的电压的情况下,照相机控制单元将所安装的镜头设备辨别为第二镜头设备。(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配件和摄像设备
    4.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8424541U

    公开(公告)日:2019-01-22

    申请号:CN201820825165.6

    申请日:2018-05-30

    IPC分类号: H04N5/225 G03B17/14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配件和摄像设备。在镜头设备中,CS端子与DGND端子邻接配置,并且DCA端子配置在CS端子的相对于DGND端子的另一侧。配件上的端子与摄像设备上的端子相对应,其中CS端子与DGND端子邻接配置,并且DCA端子配置在CS端子相对于DGND端子的另一侧。(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摄像设备和配件
    5.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8424540U

    公开(公告)日:2019-01-22

    申请号:CN201820825164.1

    申请日:2018-05-30

    IPC分类号: H04N5/225 G03B17/14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摄像设备和配件。配件能够安装以及能够拆卸的摄像设备包括沿安装件的圆周方向配置的多个端子、以及端子保持件。该端子保持件具有用于将这些端子保持于安装件的中心轴方向上的不同位置处的高度级差。这些端子包括被配置为进行用于驱动配件的内部组件的电源的供给的第一端子和被配置为表示与第一端子相对应的接地电平的第二端子。第二端子配置于端子保持件的预定级上与其它端子相比沿配件的安装方向的更近侧,并且在配件安装在摄像设备上时,在这些端子中首先连接至配件的多个端子中的相应端子。(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摄像设备、镜头设备、配件和照相机系统

    公开(公告)号:CN208402002U

    公开(公告)日:2019-01-18

    申请号:CN201820825289.4

    申请日:2018-05-30

    IPC分类号: H04N5/232 G03B17/14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设备、镜头设备、配件和照相机系统。镜头设备能够安装至照相机主体。照相机主体具有多个电触点,在这多个电触点中,在将镜头设备安装至照相机主体时,用于第二通信或第三通信的电触点在将镜头设备安装至照相机主体的情况下用于第一通信的电触点之前与针对镜头设备所设置的电触点相接触。(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摄像设备和配件
    7.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8401981U

    公开(公告)日:2019-01-18

    申请号:CN201820824486.4

    申请日:2018-05-30

    IPC分类号: H04N5/225 H04N5/232 G03B17/14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摄像设备和配件。能够安装包括第一安装件的配件的该摄像设备包括第二安装件。该第二安装件被配置为能够以卡口方式联结至配件的第一安装件。该第二安装件包括沿圆周方向配置的多个端子、以及用于保持这多个端子的端子保持件。这多个端子中的各端子能够电气连接至配件的端子。端子保持件在第二安装件的中心轴方向上具有高度级差。这多个端子包括被配置为检测配件在摄像设备上的安装的第一端子。该第一端子配置于端子保持件的第一级上与这多个端子中的其它端子相比沿配件的安装方向的更远侧。(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摄像设备和配件
    8.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8401980U

    公开(公告)日:2019-01-18

    申请号:CN201820821225.7

    申请日:2018-05-30

    发明人: 山名一彰

    IPC分类号: H04N5/225

    摘要: 摄像设备和配件。包括可插入多个配件爪之间并且能够通过卡合联接而联接的第二安装座的多个相机爪、沿着安装座的周向布置的多个触点销以及在平行于第二安装座的中心轴线的方向上对多个配件爪施力的施力单元。能够使第二安装座相对转动到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在第一状态下,配件爪插入相机爪之间,在第二状态下,相机爪与配件爪在平行于第二安装座的中心轴线的方向上接合。施力单元在第二状态下在平行于第二安装座的中心轴线的方向上对第一配件爪施力,并且位于配件的安装方向上的最近侧的包括于多个相机侧触点销的第一触点销与施力单元在径向上重叠。本实用新型减小了在光轴方向上相机安装座和配件安装座之间的相对松动并且减轻了端子的磨损。(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摄像设备和配件
    9.
    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号:CN208401978U

    公开(公告)日:2019-01-18

    申请号:CN201820820276.8

    申请日:2018-05-30

    发明人: 上田晴久

    IPC分类号: H04N5/225

    摘要: 摄像设备和配件。所包括的是沿着第二安装座的周向的多个安装座爪和多个触点销。第二安装座能够转动到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在第一状态下,第一安装座的多个爪插入多个安装座爪之间,在第二状态下,多个安装座爪与爪在中心轴线方向上接合。在第一状态下,第一安装座爪的至少一部分包括在如下角度范围内:在安装座的径向上连接多个触点销中的第一触点销与安装座的中心轴线的线,和在安装座的径向上连接多个触点面中的第一触点面与中心轴线的线之间。当从第一状态向第二状态转动时,第一触点销与第一触点面首先接触。本实用新型能够抑制由于安装座的安装和拆卸引起的触点销与触点面之间的摩擦。(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

    配件、能够安装该配件的摄像设备及相机系统

    公开(公告)号:CN208386720U

    公开(公告)日:2019-01-15

    申请号:CN201820822810.9

    申请日:2018-05-30

    IPC分类号: H04N5/225 H04N5/232 G03B17/14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配件、能够安装该配件的摄像设备及相机系统。该配件被构造成能够可拆卸地安装于摄像设备,该摄像设备包括第一安装座部和第一端子,第一安装座部包括第一卡合爪部,配件包括:第二安装座部,其包括第二卡合爪部,第二卡合爪部被构造成能够与第一卡合爪部结合;第二端子,其被构造成能够与第一端子接触;配件主体;以及安装座固定构件,其被构造成将第二安装座部固定于配件主体,第二端子设置在与第二卡合爪部的位置不同的位置,其特征在于从第二安装座部的中心轴线延伸并且通过用于摄像设备和配件之间的通信的第二端子的射线全部通过预定的第二卡合爪部。(ESM)同样的发明创造已同日申请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