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竹纸浆与棉纸浆复合改性为溶解浆的蒸煮工艺

    公开(公告)号:CN102691222B

    公开(公告)日:2014-04-02

    申请号:CN201210170732.6

    申请日:2012-05-29

    IPC分类号: D21C3/02 D21H11/12

    摘要: 本发明公布了漂白竹纸浆与棉纸浆复合改性为溶解浆的蒸煮工艺,棉纸浆经过备料工序后,用输送机将棉纸浆送入蒸煮器进行蒸煮,将蒸煮过后的棉纸浆与备料过后的漂白竹纸浆复合纸浆送入连续蒸煮器进行蒸煮,蒸煮工艺条件:液比:1:2.0~4.0;压缩比:1:2.0~3.0:通入蒸汽的温度分别为:105±5℃、140±5℃、145℃~170℃;通过T形管向连蒸管加入NaOH,按绝干重量的17%-23%加入。由于本发明的原料采用的是漂白竹纸浆与棉纸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制备溶解浆的成本,同时也满足粘胶纤维用溶解浆的质量要求。

    本色未漂竹纸浆改性制备竹溶解浆的方法

    公开(公告)号:CN101736637B

    公开(公告)日:2011-09-14

    申请号:CN200910263444.3

    申请日:2009-12-17

    IPC分类号: D21C9/18 D21C5/00 D21D1/00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本色未漂竹浆改性制备竹溶解浆的生产方法,解决碱精制法制备产品反应性能不佳的弊端。步骤是经疏解后的未漂本色竹浆,经浓缩脱水后送入双螺旋辊式磨浆机,在机内继续脱水,并加入药液,浆料在机内完成继续浓缩、揉搓、药液混合工序,然后将浆料输送到蒸煮器,蒸煮完毕后进入包括洗涤、漂白在内的后续工序,直至抄造。本发明降低制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资源供应来源。本法生产制备的竹浆粕除具有α-纤维素含量较高,更具有良好的反应性能,适用于长、短丝纤维。

    本色未漂木纸浆改性制备木溶解浆的蒸煮工艺

    公开(公告)号:CN101736632B

    公开(公告)日:2011-09-14

    申请号:CN200910263445.8

    申请日:2009-12-17

    IPC分类号: D21C5/00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本色未漂造纸级木浆改性制备木溶解浆的蒸煮工艺,解决碱精制法制备产品反应性能不佳的弊端。未漂本色木浆在蒸煮器中的蒸煮工艺条件:液比:1∶2.5-7.0,用碱量NaOH:10-50%、Na2S:0.1-50%,升温条件:升温到115-130℃,时间30-60min,保温30-120min,继续升温到135-150℃,升温时间30-60min,保温120-180min,保温完毕,继续升温到165-175℃,保温30-180min,保温完毕,降温放料,放料后蒸煮完毕。本发明生产的木浆粕除具有α-纤维素含量较高,更具有良好的反应性能,适用于长、短丝纤维。

    一种本色未漂木纸浆改性制备木溶解浆的方法

    公开(公告)号:CN102561096B

    公开(公告)日:2015-02-11

    申请号:CN201210036452.6

    申请日:2009-12-17

    IPC分类号: D21H11/20 D21D1/20 D21C5/00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本色未漂木浆改性制备木溶解浆的方法,解决碱精制法制备产品反应性能不佳的弊端。步骤是经疏解后的未漂本色木浆,经浓缩脱水后送入双螺旋辊式磨浆机,在机内继续脱水,并加入药液,浆料在机内完成继续浓缩、揉搓、药液混合工序,然后将浆料输送到蒸煮器,蒸煮完毕后进入包括洗涤、漂白在内的后续工序,直至抄造。本发明降低制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资源供应来源。本法生产制备的木浆粕除具有α—纤维素含量较高,更具有良好的反应性能,适用于长、短丝纤维。

    一种棉木竹复合浆粕的后处理工艺

    公开(公告)号:CN102677529B

    公开(公告)日:2014-10-22

    申请号:CN201210170711.4

    申请日:2012-05-29

    摘要: 本发明针对棉、木、竹复合浆粕本身的特性,提出一种以棉短绒、木浆粕和竹浆粕的复合浆粕作为原料用于粘胶纤维浆粕生产的后处理工艺,其工艺步骤包括:氯化-漂白-洗涤-抄造。本发明公开的后处理工艺所选取的棉短绒、木浆粕和竹浆粕可按任意比例复合,且复合浆粕具有以下参数指标:甲纤≥91%,聚合度≤1200,灰分≤0.13%,白度≥91%,粘度≤13,铁质≤30ppm,本发明的处理工艺的进浆浓度为3%-5%,在常温下,浆粕于预酸池中先酸处理调节PH值至1-3,再送入氯化塔,漂白温度为30-65℃。整个工艺过程设备、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