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
CN202559368U 一种沉管隧道带帽钢管减沉桩结构
失效 - 权利终止
- 专利标题: 一种沉管隧道带帽钢管减沉桩结构
- 专利标题(英): Subsidence-reducing pile structure of capped steel pipe of immersed tu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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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CN201220224662.3申请日: 201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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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 CN202559368U公开(公告)日: 2012-11-28
- 发明人: 徐国平 , 刘晓东 , 陈鸿 , 张志刚 , 刘洪洲 , 曾毅 , 王勇 , 林巍 , 陈虎成 , 付佰勇 , 熊旺 , 姜岩 , 过超 , 李贞新
- 申请人: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 专利权人: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当前专利权人: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商 周长兴
- 主分类号: E02D27/16
- IPC分类号: E02D27/16 ; E02D5/28
摘要:
一种沉管隧道带帽钢管减沉桩结构,主要结构为:多根钢管桩,每根钢管桩顶部设有钢桩帽;多根钢管桩和钢桩帽之间填充有桩间土,在桩间土和钢桩帽形成的平面上铺设有碎石垫层,碎石垫层上方设置有沉管隧道,沉管隧道两侧及顶面设有回填层。本实用新型通过碎石垫层调节钢管桩与桩间土间的荷载分担,保证管底沉降的均匀。通过钢桩帽的设置可减小桩顶向碎石垫层的刺入量,减小垫层顶面的应力集中,有效控制工后沉降,发挥桩间土和带帽桩的承载特性,使得土体承担20%~40%的荷载,减小沉降30%~50%,在深海(水)软土沉管隧道地基处理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