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公告)号:CN114471141B
公开(公告)日:2024-05-28
申请号:CN202111595033.1
申请日:2021-12-24
申请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功能聚乙烯醇/活性炭复合生物填料球及其制备方法。该复合生物填料球的制备方法如下:(1)制备聚乙烯醇溶液;(2)将聚乙烯醇和活性炭按比例搅拌均匀;(3)将混合物倒入模具中;(4)冷冻干燥;(5)烧制成型;(6)利用ABS树脂材料,3D打印出ABS树脂填料球;(7)将步骤(5)烧制成型的填料装入ABS树脂填料球中填满。本发明的填料生物相容性好,密度小,机械强度大,保水能力强,有较大的比表面积,能有效的减少填料塔长期运行中的压降损失,在极端工况下可以保证微生物的长期存活,可在生物滴滤、生物过滤、生物洗涤等生物处理与转化技术中广泛运用。
-
公开(公告)号:CN115532056A
公开(公告)日:2022-12-30
申请号:CN202211316718.2
申请日:2022-10-26
申请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改性光催化剂协同紫外光和臭氧去除苯系有机物的方法和系统;本发明中,废气经进气口进入反应腔体,先被紫外光照射发生气相反应,使得部分污染物裂解生成小分子化合物,同时产生臭氧;接着,生成的臭氧随经过紫外线照射过的废气进一步流经负载有改性催化剂的催化剂板,通过光催化和臭氧协同催化氧化的作用,使得废气被进一步降解。本发明改性催化剂在增加孔体积和比表面积的同时,引入活性氧官能团,同时紫外灯产生的臭氧生成活性氧物质,能协同提高废气的降解效率。此外本发明系统采用可拆卸式的模块化设计可以根据工业实际使用来灵活调整紫外灯组、催化剂和腔室大小,在低能耗的基础上实现最大化的废气净化效果。
-
公开(公告)号:CN114471141A
公开(公告)日:2022-05-13
申请号:CN202111595033.1
申请日:2021-12-24
申请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功能聚乙烯醇/活性炭复合生物填料球及其制备方法。该复合生物填料球的制备方法如下:(1)制备聚乙烯醇溶液;(2)将聚乙烯醇和活性炭按比例搅拌均匀;(3)将混合物倒入模具中;(4)冷冻干燥;(5)烧制成型;(6)利用ABS树脂材料,3D打印出ABS树脂填料球;(7)将步骤(5)烧制成型的填料装入ABS树脂填料球中填满。本发明的填料生物相容性好,密度小,机械强度大,保水能力强,有较大的比表面积,能有效的减少填料塔长期运行中的压降损失,在极端工况下可以保证微生物的长期存活,可在生物滴滤、生物过滤、生物洗涤等生物处理与转化技术中广泛运用。
-
公开(公告)号:CN113979529A
公开(公告)日:2022-01-28
申请号:CN202111345003.5
申请日:2021-11-15
申请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IPC分类号: C02F1/72 , C02F101/34 , C02F101/36 , C02F101/38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废旧磷酸铁锂材料资源化利用的高级氧化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和方法;该系统包括高级氧化反应池、可拆卸式LFP填料腔体、[S(IV)]储液罐以及废水池和出水池等。LFP填料腔体装配在高级氧化反应池中,废水和亚硫酸盐溶液分别加压后混合通过废水进水管路输送到高级氧化反应池底部,然后废水再穿过LFP填料腔体,基于LFP诱导S(IV)产生的具有高氧化活性的物种实现废水净化。本发明通过“以废制废”的思路巧妙地资源化利用价值较低的废旧动力电池LFP材料;本发明可根据废水处理要求灵活的减少或增加填料腔体达到最优处理工况,在实现废旧电子废弃物资源最大化利用的同时高效净化有机废水。
-
公开(公告)号:CN115970738A
公开(公告)日:2023-04-18
申请号:CN202211694799.X
申请日:2022-12-28
申请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发明人: 郭耀广 , 陈乾乾 , 关杰 , 孙小虎 , 刘宇婧 , 杨勇智 , 娄晓祎 , 张晓娇 , 刘诺 , 赵敏 , 樊丽 , 张利 , 陈帅 , 张黎鹤 , 王佳乐 , 李英顺 , 吴鸿铖 , 顾卫星 , 倪从兵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分子筛基催化剂在微波催化氧化VOCs中的应用。分子筛基催化剂通过下述方法制备得到:首先将热处理后得到的三元正极材料粉末NCM和CuSO4·5H2O在马弗炉中共同焙烧,得到催化剂前驱体;然后将催化剂前驱体在室温条件下水浸,浸出渣采用等体积浸渍法负载于分子筛上,再焙烧活化即得。本发明采用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经Li的选择性提取后的浸出渣为催化剂,制备方法简单,同时催化剂中引入过渡金属元素,如Ni、Co、Mn、Cu等,能显著提高对苯系有机物的催化氧化效率,降低废气处理成本,实现“以废治废”的目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