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尘附件和电动工具
    1.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7464626A

    公开(公告)日:2024-01-30

    申请号:CN202310930484.9

    申请日:2023-07-26

    Abstract: 提供集尘附件和电动工具。该集尘附件从电动工具的马达得到动力,不大型化就得到所需的吸引力。集尘附件(60)具有集尘风扇、因集尘风扇的旋转而产生吸引力的上侧管路(105)、捕捉从上侧管路(105)吸引的粉尘的集尘盒(65),且通过安装于具有马达(8)的锤钻(1),使风扇轴(111)与马达(8)的旋转轴(9)连结。在风扇轴(111),在轴向上设置有分两级的第1、第2集尘风扇(140A、140B)来作为集尘风扇。

    冲击工具
    2.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3459046A

    公开(公告)日:2021-10-01

    申请号:CN202011539799.3

    申请日:2020-12-23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冲击工具。锤钻(101)具有冷却风扇(7),该冷却风扇(7)具有叶片部(72),并且通过旋转部件(26)的旋转力进行旋转。冷却风扇(7)包含树脂制部件和金属制部件(重量部(73))。当从冷却风扇(7)的旋转轴线A2方向观察时,金属制部件至少被配置于与配置有叶片部(72)的冷却风扇(7)的直径的范围重合的位置。据此,在使用无刷电机的冲击工具中有助于提高与冲击能量有关的惯性力矩。

    冲击工具用辅助手柄和冲击工具
    3.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17620978A

    公开(公告)日:2024-03-01

    申请号:CN202310675788.5

    申请日:2023-06-08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冲击工具用辅助手柄和辅助手柄。冲击工具用辅助手柄具有连接机构(12),该连接机构(12)将手柄主体(20)以可沿冲击方向滑动的方式连接在手柄轴(10)的顶端部。通过利用连接机构(12)使手柄主体(20)沿冲击方向滑动,据此冲击方向上的冲击被吸收。连接部件(21)在通孔(10e)内沿径向移动,据此使手柄主体(20)沿冲击方向滑动。冲击方向上的冲击也被第1缓冲件(24、25)、第2缓冲件(28)和第3缓冲件(29)吸收。据此,能进一步提高辅助手柄的冲击吸收功能。

    冲击工具
    4.
    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号:CN113459046B

    公开(公告)日:2025-04-15

    申请号:CN202011539799.3

    申请日:2020-12-23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冲击工具。锤钻(101)具有冷却风扇(7),该冷却风扇(7)具有叶片部(72),并且通过旋转部件(26)的旋转力进行旋转。冷却风扇(7)包含树脂制部件和金属制部件(重量部(73))。当从冷却风扇(7)的旋转轴线A2方向观察时,金属制部件至少被配置于与配置有叶片部(72)的冷却风扇(7)的直径的范围重合的位置。据此,在使用无刷电机的冲击工具中有助于提高与冲击能量有关的惯性力矩。

    锤钻
    5.
    发明公开
    锤钻 审中-实审

    公开(公告)号:CN117359566A

    公开(公告)日:2024-01-09

    申请号:CN202310434229.5

    申请日:2023-04-21

    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锤钻。锤钻具有工具主体、工具保持器、气缸和连接部件。工具保持器为具有长轴线的筒状部件。工具保持器构成为将顶端工具以能够沿长轴线移动的方式保持,并以能绕长轴线旋转的方式支承于工具主体。气缸与工具保持器呈同轴状延伸,并以能绕长轴线旋转的方式支承于工具主体。连接部件在径向上介于工具保持器与气缸之间且与工具保持器和气缸进行卡合连接,以使工具保持器与气缸一体旋转。据此,有助于使锤钻的工具保持器与气缸的连接作业简单化、便利化。

    便携式电锤钻主体
    6.
    外观设计

    公开(公告)号:CN308714803S

    公开(公告)日:2024-07-05

    申请号:CN202330177011.7

    申请日:2023-04-04

    Abstract: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便携式电锤钻主体。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产品用于开孔、凿削。
    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其他说明:各视图中以半透明红色覆盖部分为不要求权利保护的部分,未以半透明红色覆盖部分为要求权利保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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