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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86264A
公开(公告)日:1994-05-04
申请号:CN92111187.8
申请日:1992-09-29
申请人: 天津普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 本发明是利用大肠杆菌的表达系统,表达一段C型肝炎病毒(HCV)核心抗原部分的DNA片段。经过热诱导表达出来的蛋白质,能专一性地被大部分感染有非A非B型肝炎病人的血清所识别,但不被健康人血清所识别。利用此抗原蛋白进行的C型肝炎的诊断结果,与利用亚培试剂的抗C100-3诊断结果相比,本发明所制备的抗原蛋白比亚培试剂的诊断结果灵敏,且能相辅相成,降低假阴性的结果。因而由本发明所制备的抗原蛋白质,可作为检验C型肝炎的一种良好检验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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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59928C
公开(公告)日:2000-12-27
申请号:CN92111187.8
申请日:1992-09-29
申请人: 天津普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IPC分类号: C12P21/00 , C12N15/51 , C12N15/63 , C12N15/70 , C07K14/265 , G01N33/576
摘要: 本发明是利用大肠杆菌的表达系统,表达一段C型肝炎病毒(HCV)核心抗原部分的DNA片段。经过热诱导表达出来的蛋白质,能专一性地被大部分感染有非A非B型肝炎病人的血清所识别,但不被健康人血清所识别。利用此抗原蛋白进行的C型肝炎的诊断结果,与利用亚培试剂的抗C100-3诊断结果相比,本发明所制备的抗原蛋白比亚培试剂的诊断结果灵敏,且能相辅相成,降低假阴性的结果。因而由本发明所制备的抗原蛋白质,可作为检验C型肝炎的一种良好检验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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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90645A
公开(公告)日:1994-08-10
申请号:CN92111174.6
申请日:1992-09-29
申请人: 天津普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湾独资)
IPC分类号: G01N33/576 , G01N33/68 , G01N33/573
摘要: 本发明系利用遗传工程制造之C型肝炎病毒(HCV)核心抗原部分或全部蛋白质以侦测HCV核心抗原之IgG或IgM特异性抗体,进而检验急性C型肝炎。本发明者等发现anti HCc IgM在C型肝炎急性感染后大约27日(三周)左右会开始大量增加,此anti HCc IgM之增幅在一些病人可持续至120日(14-17周)左右,然后再消失转为慢性感染。同样地在这些病人血清内免疫蛋白亚型(anti HCc IgG)则维持平性之增幅,反之在慢性C型肝炎感染者(Chronical HCV infection),其anti HCc IgM之量则无增加现象。因而检测anti HCc IgM及用其来比较与HCc IgG之差异,即可应用在急性C型肝炎之检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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