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制造系统
    7.
    发明公开

    公开(公告)号:CN103974903A

    公开(公告)日:2014-08-06

    申请号:CN201280060841.0

    申请日:2012-05-02

    申请人: 上原春男

    发明人: 上原春男

    IPC分类号: C01B31/08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活性炭制造系统,其在制造活性炭时,高效地将木质材料、碳化物加热,而能够进行干燥、碳化、活化的各处理,并且能够抑制与活性炭的制造相关的环境负荷。即,通过借助于适当温度的饱和水蒸汽的加热来执行木质材料的干燥工序,并且通过借助于过热水蒸汽的加热来执行木质材料的初始碳化工序,从而能够高效地传热并将木质材料加热,能够抑制热损失,并且在这样加热时不会从干燥装置10、第1碳化装置21中排出含有有害成分的气体,能够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此外,通过由木质废弃物高效地制造活性炭以能够使用,从而不会浪费废弃物中所含的有用物质,能够实现有效地利用,减少废弃物的量,也能够抑制对环境的影响。

    由褐煤来生产碳和可燃气体

    公开(公告)号:CN103517969A

    公开(公告)日:2014-01-15

    申请号:CN201280009211.0

    申请日:2012-02-15

    发明人: B·舒特多夫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从潮湿褐煤或在方法开始实施时增湿的干燥褐煤中提取碳和可燃气体的方法,在合适的反应器中,使褐煤沿着重力的方向,从上至下连续经过移动床的四个区:第一区或干燥区,在该区内通过上升的热蒸汽和气体将潮湿或已增湿的褐煤烘干;第二区或热解区,在该区内通过大量、优选为至少98%的亚化学计量的氧气,对烘干的褐煤进行热解,并产生裂解气;第三区或火焰区,以及第四区或无焰燃烧区,第三区和第四区共同组成一个余烬区,在该余烬区内,根据有机化合物和金属化合物,在基本上化学计量地进行的氧气供应时,对残留的有机化合物和金属化合物进行氧化和/或燃烧/气化,其中未燃尽的残留物包括基本较纯的、纯度至少约90%的碳,不断将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