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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653279A
公开(公告)日:2005-08-10
申请号:CN03810745.7
申请日:2003-05-14
申请人: 光洋精工株式会社
CPC分类号: F16C33/64 , B23P15/003 , B24B39/04 , C21D7/08 , C21D9/40 , F16C19/06 , F16C19/163 , F16C2240/18 , Y10T29/47 , Y10T29/49689 , Y10T29/497 , Y10T29/49707
摘要: 轴承轨道部件的毛坯(B)的至少一个轨道部分(1c)通过加热处理硬化,精加工至预定精度,并而后进行辊式抛光和加工硬化。由轴承钢制成的毛坯(B)通过辊式抛光加工处理,从而在距该该轨道部分(1c)表面至少0.2mm深度处的硬度为HRC65或更高,且该表面的中心线平均粗糙度Ra为0.1μm或更小。由用于机器结构的碳钢制成的毛坯(B)通过辊式抛光加工而硬化,从而在距该轨道部分(1c)表面至少0.2mm深度处的硬度为HV800或更高。当采用车削作为精加工时,该轨道部分(1c)表面的中心线平均粗糙度Ra为0.35μm或更大,并对该轨道部分(1c)进行辊式抛光,从而其中心线平均粗糙度Ra为0.25μm或更小,且在距该轨道部分(1c)表面至少0.2mm深度处的残余压缩应力为1000MPa或更大。当采用车削或磨削作为精加工时,通过辊式抛光加工的该轨道部分(1c)的中心线平均粗糙度Ra为0.15μm或更小。